天喻信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2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
教育”)收购山东爱书人现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分别将其中 17%股权(即
340 万元出资额)和 8.5%股权(即 170 万元出资额)质押给转让方为 800 万元第
二期股权转让款和 400 万元第三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提供担保(天喻教育与股权
转让方于 2018 年 6 月 4 日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办理股权
出质登记手续)。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天喻教育按约定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相应股权质押不会对天喻教
育行使股东权利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其子公司未
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
据充分,程序合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会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并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
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已建立相关风险控制,能够较好地控
制投资风险。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发
展,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余明桂 孙震 孙颉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