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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喻信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2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
分,程序合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
案,并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文件,我们
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基本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公司《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五、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
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且交易价格符合定价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2020 年度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0 年度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营业绩考核和
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
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
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和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八、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清云、黄澄清的履历材料,未发现其中有
《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清云、黄澄清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条件。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情形。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王清云、黄澄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
力强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已建立相关风险控制,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
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升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震 孙颉 邹卓瑜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