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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喻信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卓瑜)2021-04-2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现就 2020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列席股东大会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十次董事会会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本人以视频方式参加了所有股东大会并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审
阅董事会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

二、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2020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0 年第二季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2019 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续
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了《2020 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0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2020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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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2020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本人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对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人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对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0 年度经营层薪
酬考核方案》、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对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人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对公司关于参与司法拍卖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听取经营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参加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等
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和了解;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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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3. 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关注并学习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最
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增强作
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

六、 其他事项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 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
续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邹卓瑜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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