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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喻信息: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06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5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
议案均为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事项。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3 点在公司 310 多功能会议厅召开;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9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3,899,8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1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代理人 9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9,062,2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6.28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4,837,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9%;出席本次会议的中
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1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29,863,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4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闫春雨主持。公司董事闫春雨、艾

                                     1
迪、张新访、孙静,监事程琴、李晖、岳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伏宝
明、刘小玲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以 98,142,655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9%)、
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1%)、0 股弃权票(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条件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以 98,142,655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9%)、
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1%)、0 股弃权票(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该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该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该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04   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该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6%),58,057 股反对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4%),0 股弃权票(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3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05   发行数量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该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6%),58,057 股反对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4%),0 股弃权票(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06   限售期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该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6%),58,057 股反对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4%),0 股弃权票(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07   募集资金用途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该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6%),58,057 股反对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4%),0 股弃权票(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08   上市地点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该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6%),58,057 股反对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4%),0 股弃权票(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该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6%),58,057 股反对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4%),0 股弃权票(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该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6%),58,057 股反对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4%),0 股弃权票(占出席


                                   5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3. 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4. 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5. 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6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6. 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7.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203,841,83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5%)、
58,057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0股弃权票(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7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8. 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9. 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10. 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说明的议案》


                                   8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11.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
约的议案》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增
持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12.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
管措施的议案》
    以203,841,83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5%)、
58,057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0股弃权票(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
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9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1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98,142,65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58,057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9,805,718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6%),58,057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伏宝明、刘小玲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
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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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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