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武
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存在关联方逾期
付款的情况。根据相关协议和还款承诺,关联方已于报告期内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
据充分,程序合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会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大明的履历材料,未发现其中
有《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担任董事
的条件。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李大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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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欧阳丽华、孙晨钟、李亚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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