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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08-21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3-047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现将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次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0 号”文核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8,380.9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额为人民币 45,969.5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 出 具 的
XYZH/2009SZA1004-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2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生产经营
需求及财务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拟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公司以往对经销商采取“先款后货”的管理模式。在订单经核实,并
收到经销商付款后,公司严格按照订单发货,控制产品的市场供应,维护良好的
经销商代理秩序和价格体系。但同时,这种模式对于业务扩张也有一定程度的影
响。如果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公司将选取部分信用度良好的经销商与中国出口信
用保险公司及本公司三方合作,可以使公司采用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扩大市场
份额,同时也有效控制坏账损失风险,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为了满足不断增加的订单需求,保证及时供货,公司有必要进行足够
的原材料储备,存货的增加也要求更多的营运资金支持。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
取得销售订单后就需要尽快安排原材料采购,同时通过缩短货款支付周期、批量
采购等方法,可以合理提高议价能力,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采购资金需求较大。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实现 2013 年度经营目标,
给股东以更大的投资回报,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是必要且合理的。按目前一年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6%
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 540 万元,从而提高超募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创
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计划实行后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提交公司2013年8月21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本次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
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以适当比
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
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
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
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督促公司根据其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
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资金用途,谨慎、认真地制订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并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七、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提交公司2013年8月21日
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

八、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理邦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经核
查后认为:理邦仪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同意理邦仪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