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9-10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3-05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9月9日—2013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3年9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工业一路一号南海酒店贸易厅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浩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为 130,000,000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总数 90,377,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9.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 75,158,25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7.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
15,219,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1.7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 8 月 22 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0,314,8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62,8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7%。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低于 10%,根据相关规定,满足注销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条件,同意申请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税收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0,314,8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62,8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7%。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申请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性质由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外资比例低于 25%”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待上述变更完成之后,《公司章程》拟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原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由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深圳市理
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为外商投资的股份公司,
其设立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科工贸信资字[2010]0639 号批复批
准;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于 2010 年 3 月 30 日取得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 440301501133163。

    修改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深
圳市理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其设立经深圳市科技工
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科工贸信资字[2010]0639 号批复批准;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于 2010 年 3 月 30 日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为
440301501133163。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8 月 2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0,314,8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62,8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陈娅萌律师、佘文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