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13-12-10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3-06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就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迈瑞公司”)起诉本公司
专利纠纷及商业秘密事宜,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4 月 13 日、2011 年 4 月 21 日、
2011 年 7 月 18 日、2012 年 6 月 21 日、2012 年 11 月 17 日、2012 年 12 月 25
日、2013 年 1 月 10 日、2013 年 2 月 6 日、2013 年 7 月 29 日、8 月 26 日、12
月 5 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重大事项临时公告。除此之外,在
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1 年年度报告及 2012 年半
年度报告、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2 年度报告、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3
年半年度报告、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均披露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
其中,针对上述案件涉及的一项迈瑞公司的名为“一种便携超声诊断议”
的专利(专利号:ZL200710124611.7,以下简称“4611 号专利”),本公司已向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复审委作出第 17842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以下简称“17842 号决
定”), 维持该专利有效。
本公司不服 17842 号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案号为(2012)
一中知行初字第 1528 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相应行政判决,
判决为:1、撤销专利复审委作出的 17842 号决定;2、专利复审委针对本公司
针对 4611 号专利所提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决定;3、各方当事人如不服本判
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专利复审委、迈瑞公司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向北京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的行
政判决书,判决如下:1、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 一中知行初字
第 1528 号行政判决;2、维持专利复审委的审查决定,迈瑞公司的该专利有效;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
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公司将依法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3)高行终字第 669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