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1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4-00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要求,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截至2013年12
月31日,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要求的承诺,
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尚在履行中的承诺
事项如下:
承诺事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项 时间 情况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自本
(一)关于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股份流通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限制、自愿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锁定的承
有的股份。
诺期限:上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
市后三十
公司控 制的企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
六个月内;
股股东 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股份公司可能产生同业
(二)关于
首次公 及实际 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 2010
避免同业 严格
开发行 控制人 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 年 11
竞争的承 履行
时所作 张浩、 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 月 18
诺 期 限 : 承诺
承诺 谢 锡 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如 日
长期;
城、祖 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
(三) 关
幼冬 将对股份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作出赔偿。
于执行社
(三) 关于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
会保险制
的承诺:如今后公司因上市前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事宜
度、住房公
被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缴纳罚款或因此遭受任何损
积金制度
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浩、谢锡城、祖幼冬将共同承担
的承诺期
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
限:长期;
金、罚款等费用,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作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公司董 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
2010
事、监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 任职期间 严格
年 11
事、高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及离任后 履行
月 18
级管理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六个月内; 承诺
日
人员 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 针对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网资讯网刊
股股东 登的重大事项公告中所涉及的侵权案件,本公司控股股
其他对
及实际 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浩、谢锡城、祖幼冬承诺:如果公司 2011
公司中 诉讼承诺 严格
控制人 因本次侵权案件最终败诉,并因此需要支付任何侵权赔 年 04
小股东 期限:诉讼 履行
张浩、 偿金、相关诉讼费用,或因本次诉讼导致公司的生产、 月 21
所作承 最终判决 承诺
谢 锡 经营遭受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浩、谢锡城、祖幼冬 日
诺
城、祖 将共同承担公司因本次诉讼产生的侵权赔偿金、案件费
幼冬 用及生产、经营损失。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