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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04-1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 年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
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
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3 年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第一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3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3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预案》、《2012 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七项
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开曼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
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8、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
业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
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
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有关
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要求,其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开曼子公司的相关事项,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交易
定价原则符合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不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地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建立并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公
司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
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始终秉承
诚信原则,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和保障公司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