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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4-09-2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邦仪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理邦仪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
 专项核查,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80号)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创业板)2,500万股,面值每股为人民币1
元,发行价格每股为人民币38.0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6,619.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80.90万元,其中超
募资金为人民币45,969.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于2011年4月18日出具XYZH/2009SZA1004-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 2012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及 2012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生产平台扩建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如下:
(1)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额由 20,127 万元变更为 10,168.83 万元,减
少的投资额 9,958.17 万元及利息收入 372.85 万元全额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
产业化基地项目”。变更后,如果“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将以
自有资金补足;(2)延期“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完工时间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
延期“生产平台扩建项目”的完工时间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3)增加深圳市坪
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南面金辉路西面理邦仪器工业厂区为以上两个项目的实
施地点。

    经 201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延期“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时间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经 201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及 2013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用于建安工程费和预备费支出。

    经 201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201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营销网络扩建及品
牌运营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如下:(1)延期“营
销网络扩建及品牌运营建设项目”的完工时间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2)增加深
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南面金辉路西面理邦仪器工业厂区为“信息化平
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延期“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时间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理邦仪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    实际使用     已完成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度(%)       用状态日期
                      (万元)    (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0,168.83    5,221.31     51.35%    2014 年 12 月 30 日
营销网络扩建及品牌
                      12,603.16    4,380.67     34.76%    2015 年 12 月 30 日
    运营建设项目
 生产平台扩建项目      4,669.75     989.30      21.19%    2014 年 9 月 30 日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5,011.44    1,574.54     31.42%    2015 年 12 月 30 日
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
                      23,331.02    14,099.12    60.43%    2014 年 10 月 31 日
  产业化基地项目
         合计          55,784.20   26,264.94

      三、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理邦仪器就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项目
实施内容不变,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调整前预计达到可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014 年 12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0 日

  2     生产平台扩建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
  3                                  2014 年 10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基地项目

      四、本次延期的项目和原因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中实验室建设部分已纳入“企业研究开发中
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由于“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尚未完成,
故研发中心扩建工程未能按之前计划的时间进度执行,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进行,
公司适时推迟了项目投入进度,将该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计划延期至
2015年12月30日。
      由于“生产平台扩建项目”在坪山基地的建设过程中,各产线生产部门根据
研发部门的研究成果并结合公司项目的特点,对生产工艺进行了改进,改进后的
生产工艺对提高产出效率和降低制造成本有较大的帮助。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
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重新选型及技术改进。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该项
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计划延期至2015年9月30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自立项以
来,经历了项目编制、审批及持续实施的过程,在这一时期内,产业相关技术已
有了显著升级。因此,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对于场地的建设、相
关设备的选型及定制方面更加趋于严谨,不断提升要求,在进一步论证和评估的
基础上,对项目相关设备的采购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给本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
一定的影响。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适时推迟了项目投入进度,将该项
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计划延期至2015年12月30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
定,其进度调整虽然会相对延长部分项目的进程周期,但并不会对公司当期的经
济效益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的研发、生产、销售能力。本
次调整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且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调整项目进度是出于保证项目质量和提升项目
效益的考虑,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4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
施情况,对部分项目投资进度作出调整。
    2、2014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
资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作出调整。
    3、独立董事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
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
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进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七、平安证券对理邦仪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理邦仪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
对理邦仪器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   明




                                                       唐   伟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