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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5-01-0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邦仪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理邦仪器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叁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80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国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创业板)2,500 万股,面值每股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每股为人民币
38.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619.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380.9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额为人民币
45,969.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出具 XYZH/2009SZA1004-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开展以来,经历了新增“企业研
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至坪山,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资金投资额度,期间公司相关业务结构进行相应调整,项目需求的整理
和设计时间有所增加;同时因受国内外经济政策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反复
论证和优化相关方案的设计与调整等;受上述情况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使用进
展较预期有所延后,进行了相应的延期并公告说明。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公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故截
止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工。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经2012 年7 月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2 年第六
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过2013
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2013 年11 月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201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12 月13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 万元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
项目。

    截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为 49,558.72 万元,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额为 31,558.72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18,000.00 万元。

    截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5,456.6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余额为 27,041.4 万元,超募资金余额为 18,415.23 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理邦仪器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委
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
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需流动资金正常的情况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
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该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理邦仪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已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
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
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平安证券对理邦仪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
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    明




                                                       唐    伟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