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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8-25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
见

     2015年1-6月,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2015年1-6月,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1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
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剩余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
投项目,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产平台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生产平台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终止募投项目,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坪
山项目资金需求,保证项目进度按计划完成, 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超募资
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一
致同意将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投入坪山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收购东莞博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独立意见

    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收购东莞博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博识”)部分股权并对
其增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更加完善公司在高端POCT领域的细分平台和产品,进一
步增强了公司在POCT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东莞博识研究开发的“磁敏免疫分析
仪m16”,已获得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采
用高灵敏度磁敏传感器技术,实现精准定量检测,技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目前可对心血管疾病(心梗、心衰等)及炎症疾病的快速定量或定性检测筛查,
后续将继续研制开发不同参数,用以检测急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多种疾病。
与公司自主研发的体外诊断产品形成有效地互补,有助于拓宽业务领域,增强
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711. 94万元收购石西增先生持有的东莞博识11%的股权,并以663万元对其增
资,最终获得东莞博识49%的股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思平                 李   淳                    苏   洋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