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04-2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6-017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现将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次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0 号”文核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8,380.9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额为人民币 45,969.5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 出 具 的
XYZH/2009SZA1004-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管。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2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201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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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3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2013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过 2013 年 12 月 13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用于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
产业化基地项目。详见公司 201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5 年 9 月 14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800.00 万元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
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详见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为 34,800 万元,余额
15,586.09 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生产经营
需求及财务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拟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上市以来,公司坚持“创新性、平台型、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推动公司
规模不断壮大,为满足市场客户需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积极丰富产品
系列和推出高价值创新产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营销团队建设,同时提升公司
产能和交货响应能力,适当的增加产品库存、增加产品生产线,优化生产能力和
信息化管理水平等;故公司需要增加营运设备方面的投入,并加强在产品研发创
新等方面的投入,对资金的需求量也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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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避免向银行申请贷款用
于缓解经营流动资金压力,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同时有效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
率, 获得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目
前一年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
约人民币 565.5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是必要且合理的。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超募资金将继续存放于专户管理。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创
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计划实行后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提交公司2016年4月25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本次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
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支持公司主
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超募资金
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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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督促公司根据其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资金用途,谨慎、认真地制订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八、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提交公司2016年4月25日
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
九、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理邦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经核
查后认为:理邦仪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同意理邦仪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3,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理邦仪器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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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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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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