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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6-04-2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邦仪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对理邦仪器部分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80号)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创业板)2,500万股,面值每股为人民
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为人民币38.0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619.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80.90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额为人民币45,969.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出具XYZH/2009SZA1004-18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详见公司 2012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201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详见公司 2013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2013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过 2013 年 12 月 13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用于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
基地项目。详见公司 201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企业
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5 年 9 月 14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800.00 万元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
产业化基地项目,详见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生产经营
需求及财务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拟使用超募资金13,000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上市以来,公司坚持“创新性、平台型、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推动公司
规模不断壮大,为满足市场客户需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积极丰富产品
系列和推出高价值创新产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营销团队建设,同时提升公司
产能和交货响应能力,适当的增加产品库存、增加产品生产线,优化生产能力和
信息化管理水平等;故公司需要增加营运设备方面的投入,并加强在产品研发创
新等方面的投入,对资金的需求量也不断加大。

    2、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避免向银行申请贷款用
于缓解经营流动资金压力,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同时有效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
率, 获得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目前
一年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
民币 565.5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是必要且合理的。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超募资金将继续存放于专户管理。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创
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计划实行后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六、平安证券对理邦仪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理邦仪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同意理邦仪器本次使
用超募资金1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伟




                                                      李竹青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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