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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6-04-2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拟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并结合自身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章程》中的条款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4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500 万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4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5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相关规定、 董   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相关规定、 董
         事会的授权 行使下列职权:                                    事会的授权 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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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下的   (十一)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下的
         对外投资事项;                                               对外投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