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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6-08-30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超募资金购买为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理财产
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
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全录                 吴   瑛                    刘雪生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