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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4-2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邦仪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对理邦仪器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理邦仪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0 号”文核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8,380.9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额为人民币 45,969.5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由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 出 具 的
XYZH/2009SZA1004-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管。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2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3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3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过 2013 年 12 月 13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用于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
产业化基地项目。详见公司 201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5 年 9 月 14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800.00 万元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
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详见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公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
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为 47,800 万元,公司超募
资金专户内剩余超募资金余额 3,171.88 万元(含利息收入)。剩余超募资金全部
存放于超额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
慎研究决定: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超募资金余额 3,171.8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超募资金专户后期利息
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本次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四、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上市以来,随着公司规模不断壮大,为满足市场客户需要,提升公司市
场竞争力,公司需要积极丰富产品系列和推出高价值创新产品,加大市场开拓力
度和营销团队建设,同时提升公司产能和交货响应能力,适当的增加产品库存、
增加产品生产线,优化生产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等;故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也
不断加大。
    2、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避免向银行申请贷款
用于缓解经营流动资金压力,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同时有效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目
前一年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
约人民币 137.98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是必要且合理的。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授权公司总裁及财
务部办理超募资金账户注销手续。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创
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计划实行后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
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
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
持续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
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
使用(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将督促公司根据其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营业
务合理规划资金用途,谨慎、认真地制订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根据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提交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平安证券对理邦仪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理邦仪器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同意理邦仪器本
次使用超募资金 3,171.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伟                        李竹青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