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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关于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公告2017-07-2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0 号”文核准,深圳市理邦
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380.9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45,969.5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也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XYZH/2009SZA1004-18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1 年 5 月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后改名
为“平安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于 2012 年 9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之补充协议》,2014 年 1 月公司与平安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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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
议》;上述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注销的超募资金专户的情况


    (一)超募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1)账户名称: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号:79170155300002476

    (2)账户名称: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平安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

        账号:0242100392865


    (二)超募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201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2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3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3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过 2013 年 12 月 13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用于投入企业研究开发
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详见公司 201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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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5 年 9 月 14 日 201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800.00 万元投入企业研究
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详见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7 年 5 月 23 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公司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入 3,171.88 万元(含
利息收入)及超募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
额为准。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并注销超募资金
专项账户。详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超募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近日,公司办理完毕超募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随之终止。公司
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余额 3002.64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及平安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余额 175.98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共计
3178.62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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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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