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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7-12-0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
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2017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网址: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云南信托
-理邦仪器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近日,公司作为委托人
代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云南信托-理邦仪器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认购的劣后级份
额已完成缴款(未过户至集合信托计划保管银行账户下),出资认购的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共计 355 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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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人              职务       认购份额           占本计划总份额比例(%)


   张浩       董事长、总经理           10                      0.21%


           其他员工                4668                       99.79%


            合计:                 4678                        100%

                                                                   单位:万元

   三、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委托云南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云南信托-理邦仪器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
按照 1:1 比例设立了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由公司员工认购劣后级份额,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认购优先级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计资金规模为人民币
9356 万元,目前由公司员工认购的劣后级份额人民币 4678 万已经募集完毕(未
过户至集合信托计划保管银行账户下),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认购的优先级份额
人民币 4678 万处于准备放款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另外,本次参
与对象、规模、管理模式及设立结构等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
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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