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9-19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8-05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并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依法注销减
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
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8 元/股(含 7.8 元/股)。若全额回购,按回购金额上限
计 算 , 预 计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为 12,820,512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已 发 行 总 股 本
585,000,000 股的 2.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将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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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9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每个工作日的
8:30-12:15;13:30-17:45;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 15 号深圳
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祖幼冬、刘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851437
传真号码:0755-26850550
电子邮箱:IR@edan.com.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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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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