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5、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深圳市理邦 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股本 585,000,000 股,截至本 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2,640,754 股,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82,359,246 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并于 2019 年 5 月 7 日披露《关于持股 3%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 道金沙社区金辉路 15 号理邦仪器工业园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张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为 582,359,246 股(公司总股本为 585,000,000 股,扣 除已回购股份 2,640,754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6 人,代表股份总数 321,719,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44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321,711,80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5.24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1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 5%)股份的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3 人,代表股份 7,8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2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3、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3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4、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6、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本项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5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本项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张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1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 张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祖幼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1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 祖幼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谢锡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1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 7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谢锡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陈思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1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 陈思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苏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1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 苏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李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1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 李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吴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 吴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01 、选举伍剑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1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 伍剑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2 、选举汪洪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1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 汪洪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当选的董事和监事简历详见公司在 2019 年 4 月 2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百三十条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1,7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9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本项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春城律师、许允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 所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