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0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3 元(含税)。截止目前,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
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148,4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585,000,000 股-3,148,454 股=581,851,546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
=581,851,546 股×1.03 元÷10 股=59,930,709.24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股份)=59,930,709.24 元÷585,000,000 股=0.102445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
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102445 元/
股。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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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581,851,54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2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除权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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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21 谢锡城
2 00*****630 张浩
3 01*****411 张浩
4 01*****418 张浩
5 00*****285 祖幼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 15 号理邦仪器证券事
务部
联 系 人:祖幼冬、刘思辰
咨询电话:0755 - 2685 1437
传 真:0755 - 2685 055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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