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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04-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
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按照 2019 年度母公
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1,235.11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520.24 万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26,405.34 万元。

    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遵照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和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19 年度拟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81,721,846 股为基础,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5.62 万元(含
税)。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
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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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
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
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
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
的,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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