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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30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二)10:00 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
金沙社区金辉路 15 号理邦仪器工业园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先生主持,出
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0 年度现金奖励》的议案

    公司自 2011 年上市以来,经历多年发展,厚积薄发,主营业务一直保持稳
定发展。从 2017 年开始,规模效应显现,营业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先后在全球不同国家爆发,得益于数十年全球化发展所积
累的品牌优势,加之公司供应链系统、营销系统、研发和行政管理系统第一时间
进行响应,全力保障了与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直接相关医疗设备的全球供应,
理邦各系统团队强大的协作配合能力得到了充分检验。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现有激励机制,促进集团战略目标的加速落地,公司董
事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决议如下:(1)同意拟定于本年度第三季度计提人民币2,000万元,对研发、生
产、销售及其他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现金奖励;(2)该笔现金奖励于本年度第
三季度计提,授权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根据集团各部门的2020年年终考核情况,拟
定具体激励方案,报管理层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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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
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
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
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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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08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50%。实际回购价格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回购的价格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
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
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08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价格和回购
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 604,594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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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
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九)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并可由公司管理层转
授权相关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全权处理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事项,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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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表决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5、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理邦实验生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邦实验”)
拟通过专利许可及反向许可的方式向深圳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请融资 500
万元,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公司”)拟为理邦实
验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保证担保,并与理邦实验签署《担保协议
书》。公司需向高新投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拟与高新投公司针对上述反
担保事项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
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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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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