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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2021-07-0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 4 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信息披
露指引 4 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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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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