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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9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累计回购股票 4,068,900 股,已
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4 日),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权总股数为 577,652,946 股。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以公告形式
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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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19 日 0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一 )下午 15:30 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
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 15 号理邦仪器工业园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
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为 577,652,946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1 人,代表股份总数 374,186,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4.77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322,771,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5.87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4 人,代表股份 51,415,3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9007%。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 5%)股份的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238 人,代表股份 52,474,83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4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3,109,3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4.5174 %;

    反对 39,039,0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8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435,8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5.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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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 39,039,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4.395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公司股东张浩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
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3,164,5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4.5393 %;

    反对 38,979,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590 %;

    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491,0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5.7095%;

    反对 38,979,7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4.2827%;

    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78%。


    公司股东张浩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
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3,270,4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4.5813%;

    反对 38,873,8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170%;

    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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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13,596,9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5.9113%;

    反对 38,873,8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4.0809%;

    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78%。


    公司股东张浩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
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0,983,5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1440 %;

    反对 2,953,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7894%;

    弃权 2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06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49,271,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3.8962%;

    反对 2,953,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5.6289%;

    弃权 24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474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博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5,738,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5.5601 %;

    反对 36,228,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4.3678%;

    弃权 18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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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6,064,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30.6143%;

    反对 36,228,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69.0390%;

    弃权 18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3466%。


    关联股东张浩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
所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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