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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2-02-0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4,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25 元/股(含),所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后续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8 日、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关 于再 次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方 案 的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
2021-007)和《关于再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1-009)。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关于再次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之日即 2021 年 4 月 28 日起,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 2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4.57 元/股(含)。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期股份回购计划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已完
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再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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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编号:2021-010)。
    (二)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5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2022 年 1 月 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555,300 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 581,721,846 股的 0.4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1.0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
格为 19.0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5,013,49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数量、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未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
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
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
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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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
易日(2021 年 2 月 1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74,327,000
股的 25%(即 18,581,750 股)。

    (三)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四)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第一期、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487,700 股,具体可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
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0-063、2021-004。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司开立的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所持有的 3,984,500 股(其中含第一期股份回购计划
1,181,700 股、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 2,306,000 股及本期股份回购计划 496,800 股),
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2,058,500 股。

    公司本期股份 回购计划 累计回购股 份 2,555,3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
581,721,846 股的 0.44%,扣除已用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496,800 股,尚结余
2,058,5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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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股份回购计划结余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
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
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
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已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
相应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
利。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该员工持股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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