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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04-20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8-10 层 邮政编码:51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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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现行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
接受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
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做出决议召
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深圳市
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2022 年 4 月 7 日,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祖幼冬先生提议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
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公告《深圳市
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3%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
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5:3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5号
理邦仪器工业园会议室如期召开。由于公司董事长无法出席现场主持会议,经公
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祖幼冬先生主持。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
20日0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23,606,70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267%。

    1.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现场会议的会议登记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322,214,3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865%。经本所律师
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大会
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39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9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9%。

                                    2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
了全部议程并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
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
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
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529,808 股同意,0 股反对,76,9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2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80%。

    表决结果:通过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529,808 股同意,0 股反对,76,9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2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3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80%。

    表决结果:通过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529,808 股同意,0 股反对,76,9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2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80%。

    表决结果:通过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529,808 股同意,0 股反对,76,9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2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80%。

    表决结果:通过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529,80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2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80%。


                                   4
    表决结果:通过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606,70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1 《张浩先生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201,568,54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浩先生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02 《祖幼冬先生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223,502,56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
    关联股东祖幼冬先生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03 《谢锡城先生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224,037,3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谢锡城先生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04 《陈思平先生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606,70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05 《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606,70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
    表决结果:通过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606,70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529,808 股同意,0 股反对,76,9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2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80%。

    表决结果:通过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23,606,70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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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选举张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23,332,308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620,6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198%。

    表决结果:通过

    11.02 选举祖幼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23,456,708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45,0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844%。

    表决结果:通过

    11.03 选举谢锡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23,332,308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620,6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198%。

    表决结果:通过

    11.04 选举陈思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23,332,308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620,6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8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198%。

    表决结果:通过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非独立
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 选举苏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23,456,708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45,0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844%。

    表决结果:通过

    12.02 选举李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23,456,708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45,0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844%。

    表决结果:通过

    12.03 选举郑全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23,456,708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45,0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844%。

    表决结果:通过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01 选举汪洪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23,332,308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620,6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198%。

    表决结果:通过

    13.02 选举周奕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23,456,708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45,0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844%。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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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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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