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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3-29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
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按照 2022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2,361.38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6,837.29 万元,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9,275.87 万元。

    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遵照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和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 579,663,346 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
581,721,84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2,058,500 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19,990,312.6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
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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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
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
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
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
的,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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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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