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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中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4-25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
告披露相关事项》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核了公司《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兼
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利
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
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
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
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
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与财
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
    3、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
司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
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
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报
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六、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
本次借款利率根据同期市场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合理确定,定价原则合
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徐茂顺                    肖红英




        孙建强                    傅 瑜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