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程: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23-04-26
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3)第 000299 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3)第 000299 号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程”或“公
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2023)第 000722 号)。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
意见要求,就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
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青岛中程与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的应
收账款金额为 13,373.21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337.32 万元,根据公司与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上述应收账款应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收回,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回上述应收账款,我们未能就青岛中
程与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的应收账款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坏账准备计
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
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6 无形资产”所述,青岛中程在印度尼西亚持有的 CIS
煤矿与第三方公司存在权益纠纷且又叠加采矿权证到期需进行延期的情况;Jaya
锰矿矿证到期后,延期手续仍在办理当中。青岛中程虽已向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
产资源部提交了上述两处矿产采矿权证延期的申请并获受理,但至今未收到确认
可延期的函件,上述事项对青岛中程矿权资产权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 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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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的采矿权证纠纷不能解决或 CIS 煤矿、Jaya 锰矿的采矿权证最终无法延期,
青岛中程将存在对 CIS 煤矿、Jaya 锰矿全额转销并终止确认的风险。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CIS 煤矿账面价值为 30,023.44 万元,Jaya 锰矿的账面价值为 946.92 万
元。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青岛中程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
体重要性水平为 1439 万元。青岛中程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过去 4
年的平均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绝对值 28774 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5%,
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1439 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与
上期计算方法一致。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
五条规定,“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
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
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
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
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
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其中
第二项情形为“(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
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
但不具有广泛性。”。
第十四条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
下列方式确定其影响:(一)如果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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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青岛中程与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的应
收账款金额为 13,373.21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337.32 万元,根据公司与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上述应收账款应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收回,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回上述应收账款,我们未能就青岛中
程与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的应收账款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坏账准备计
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
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验证青岛中程与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
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仅限于应收账款、信用减值
损失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导致发生错报的原因不具有广泛性,该等错报不会
影响青岛中程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也不会导致青岛中程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
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
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
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如下:
青岛中程已就本说明一(二)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做出了恰
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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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
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青岛中程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
具体影响。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青岛中程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2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是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青岛中程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状况、2022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 CIS 煤矿的采矿权证纠纷和 CIS 煤矿、Jaya 锰矿的采矿权
证到期事项,若 CIS 煤矿的采矿权证纠纷不能解决或 CIS 煤矿、Jaya 锰矿的采矿
权证最终无法延期,将会对青岛中程产生较大影响。但对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影响。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
范规定的情形
保留意见事项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上述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无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本专项说明仅供青岛中程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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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青岛中资中
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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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左伟
(项目合伙人)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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