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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跟踪报告2015-04-2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亿通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亮                     联系电话:18611877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光增                   联系电话:138018073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否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4 年 12 月 1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
                                                    关法律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承诺
                                                        是                    无
情况:公司承诺自本次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2、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洪和王桂珍、股东常
熟灵丰担保、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股东马晓东、杨淑兰、陈小星、顾建江、沈庆
                                                        是                    无
元、陈晓刚、王家康、邹建才、曹彬、吴志坚、施达
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人承诺:
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或者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是                    无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的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转让公司股份
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
之五十。
4、为了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
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的控股股
                                                        是                    无
东和实际控制人王振洪、实际控制人王桂珍向本公司
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科技")
以外的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未从事任何在商业
上对亿通科技或其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
联营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在作为亿通科
技实际控制人或对亿通科技构成实质影响期间亦不会
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
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亿通科技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
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
动;不利用亿通科技实际控制人地位做出损害亿通科
技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亿通科技资产、业务、
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充分尊重亿通科技
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严格遵守《公司法》和
亿通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勤
勉责任;
(3)本人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利用亿通科技实际控
制人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行动故意促使亿通科技的股
东大会、董事会等做出损害亿通科技或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决议。如亿通科技必须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或组织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促使交易的价
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亿
通科技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4)
如出现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亿通科技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股东追加承诺:
(1)监事会主席黄卫东先生拥有公司限售股份 6.3 万
股。在原有限售期限的基础上再自愿延长两年,原限
售期限:2011 年 5 月 5 日至 2012 年 5 月 5 日止;
自愿申请延长期限:2012 年 5 月 5 日至 2014 年 5 月
5 日。(备注:追加承诺人黄卫东原持有限售股份 6.3
万股,因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至本报告期实际股份数增至
10.8108 万股,)。
                                                     是   无
(2)在 2014 年 5 月 5 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股份。
(3)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公司的股
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占本
人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5)若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所得收入将全部上缴
公司。
6、张登银、金燕承诺:
因换届选举新任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张登银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任职,任职期间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上市
公司董事声明和承诺书》等有关规定履行;新任第五        是             无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金燕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任职,
任职期间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事声明和
承诺书》等有关规定履行。
7、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2014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2014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800.00 万元永久补充      是             无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公司承诺:在使用本次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
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亮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