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7-09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4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及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洪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于2015 年7 月8 日发
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等文件精神,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拟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增持计划:
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合
计增持公司股份市值约不少于750万元人民币。上述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三、增持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及全体股东
利益,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参与本次增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
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洪先生、王桂珍女士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马晓东先生、沈庆元先生、陈晓刚先生、邹建才先生、陈小星先生、黄卫东
先生、顾建江先生、金燕女士)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六个月内不在二级市场减持公司
股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若违反承诺,将自愿承担由此对公
司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