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8-20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我们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
下:
一、对公司《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4年1-6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
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及时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对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亿通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核查
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170.46万元及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
951.17万元,共计3,121.6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总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2,170.46万元及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951.17万元,共计3,121.6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总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
金净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王跃堂 刘向明 杨金才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