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23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4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10月9日以书面送达及电
子邮件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
事3名。
3、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卫东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对象:公司全体监事。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后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请详见2015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更好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实
现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拟定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讨论后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
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
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和公司的其他正式员工,参加对象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
酬,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90人,其中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其他人员不超过8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15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因监事黄卫东先生、金燕女士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关联监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故监事会对此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