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向明)2016-04-12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刘向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任职工作期间能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不再担任亿通科技独立董事职务。在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 4 次
董事会会议;亲自列席了 4 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没有缺席、委托
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
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充分运用自己在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参考性建议,为公司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和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议了
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重点加强了对公司的实地考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察,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
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在职期间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4 月 9 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2014 年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续聘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公司董事会成员 2015 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方案》、
《关于公司提名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共九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5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 2014 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
外担保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及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5 年 8 月 19 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2015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共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2015 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5 年 10 月 22 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提名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相关事项》共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所有上述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作了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5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公司担任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2015 年,在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期间,按照《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按绩效评价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
核,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
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二)2015 年,在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期间,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进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行了审阅,且认真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审计报告等议案。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
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募集资金、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解与问核,协同公司从财务、采购、研发、生产、销售和分公司
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梳理和完善公司内控管理流程。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
立性。
(三)2015 年,在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给予高度关注并提出意见建议,
认真审议并同意了《关于提名增补王宝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提名增补杨金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提名增
补周俊先生、惠彦先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公司拟聘任
董事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业务能力和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将
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和聘任。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本人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核查,认真听取公
司有关内审人员、财务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
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运作情况,且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
理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 2015 年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作,
对于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公司的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提高了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最大程度的防范风险发生。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平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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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
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所提供的
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发挥自己专业能力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并对每一项议案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 本人任职期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及时完
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要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有效落实;积极学习相关新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加强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知识的深入理解,不断提升
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六、其他说明
2015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我担任亿通科
技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做好了任内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刘向明
2016 年 04 月 11 日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
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向明
2016 年 0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