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 规定,对亿通科技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60)核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0.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 25.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187.50 万元,扣除承销佣金和保荐费用 等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费用 3,250.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37.46 万元,超 募资金为 15,024.3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1)第 36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89,374,555.94 加:利息收入 11,635,572.57 减:票据费 2,943.65 减:募投项目支出(注 1) 129,086,421.19 减:超募项目支出(注 2) 161,157,588.88 1 减: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3) 10,763,174.79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支出总额为 139,130,900.00 元,其中以自有资 金预先投入 44,808,274.11 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使用募集资金 84,278,147.08 元; 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44,478.81 元(不含利息收入)。 注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超募项目支出总额为 161,157,528.63 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归 还银行贷款 30,000,000.00 元, 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深圳研发中心 2,163,030.61 元,使用超募资金投 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 期)11,733,627.20 元,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 态 监 控 项 目 ( 4 期 ) 15,678,590.53 元 ,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投 入 亿 通 科 技 信 息 化 系 统 集 成 平 台 2,786,980.00 元,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太仓视频监控项目 10,176,902.50 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88,618,458.04 元,其中超募资金 77,704,525.1 元,利息净额 10,913,932.94 元(含 销户时清算利息 60.25 元)。 上述项目中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因在实施中对原已经安装的标清摄像机、球机升级更 换为高清摄像机,通过监控设备的性能升级和完善相应减少了项目存储设备(NVR)、前端设备及相 关辅助设备等材料的使用量;尚未安装完毕或已经安装但未调试完成的前端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 材料收回并使用到其他社会面监控项目,减少该项目投资成本,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终止实施。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总额为 10,176,902.50 元,与 2014 年 9 月 30 日止累计投入总额 11,824,258.62 元,减少投入 1,647,356.12 元,上述资金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证后从自有资金帐户转回募集 资金专户。 2015 年 8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2,170.46 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 441.74 万元) 及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 951.17 万元,共计 3,121.63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后的总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已办理 完毕,以超募资金 32,618,397.79 元(其中本金 21,704,525.10 元及利息 10,913,872.69 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至该专户注销时清算利息为 60.25 元直接转入公司流动资金帐户。 注3:2013年8月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 户》的议案,截止2013年6月30日止,将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10,757,716.66 元(含 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至两个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募集 2 资金专户余额为10,763,174.79元(含全部利息收入净额,其中办理销户手续时新增帐 户清算利息净额为5,458.13元)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由公司、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以及分别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 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二)专户注销情况 2013 年 8 月 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公司、保荐机构以及银行商议并依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销时间 2013 年 8 月 12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销时间 2013 年 8 月 28 日)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公司原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也随之终止。 201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专户注销。本次拟注销的专户为:江苏常熟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专户号: 101220001999999118),经与中国 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三方商议, 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决定将该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该专户注销后, 公司原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超募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完 毕。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超募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完 3 毕。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11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 扩产项目的投资额为 3,422.51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视频监控项目投资额为 1,058.32 万元,合计预先投入 4,480.83 万元。上述事项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1)第 4088 号《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截止 2011 年 5 月 31 日募筹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用募投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4,480.8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超募资金情况: 1、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1)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 金 15,024.37 万元中 3,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1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深圳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投入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21.38万 元设立深圳研发中心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485.39万元投入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 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1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2 年 4 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期)和亿通 科技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76.52万元投 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期)和使用超募资金340.93万元投入亿通科技信息 化系统集成平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 (4)2012 年1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深圳研发中心”》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16.30万元,该项目终止 后剩余的超募资金2,305.08万元暂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5)2013年8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 议案,截止2013年6月30日止,将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1,075.78万元(含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至两个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10,763,174.79元(含全部利息收入净额,其中办理销户手续时新增帐户清算利息 净额为5,458.13元)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6)2013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4期)》,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44.21万元投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4期);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8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14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8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15年8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剩余超募资金2,170.46万元(包括节 余募集资金441.74万元)及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951.17万元,共计3,121.63万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总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已办理完毕,以超募资金32,618,397.79元 (其中本金21,704,525.10元及利息10,913,872.6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该专户注 销时清算利息为60.25元直接转入公司流动资金帐户。 2、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5 (1)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 该项目已完成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设计,完成监控中心机房及14个乡镇监控中心机 房的建设,并完成实施部分视频监控点的安装、调整及设备的性能升级,经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项目“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终止实施,截 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017.69万元。 (2)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期) 该项目已于2013年6月30日实施完成且通过验收投入运行,累计投入1,173.36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103.16万元。 (3)亿通科技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建设 该平台建设项目共投入278.70万元,系统已于2013年7月1日上线运行,共节余募集 资金62.23万元。 (4)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4 期) 该项目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567.86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276.35万元。 3、剩余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超募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完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2 年 8 月 1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延期的议案》。“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 备技改及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 2012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项目实 施内容不变。 2012 年 12 月 24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议案》,调整“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 备技改及扩产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将原已经投入在建的部分厂房用途进行变更,作 为新增技术研发项目部科研人员的配套设施建设,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326.5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一 6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已经于 2013 年 6 月 30 日实施结束。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2 年1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深圳研发中心”》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13 年1 月11 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在终止实 施前累计投入216.3 万元,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305.08 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 专户。 2、2013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调整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由原计划使用时间201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4 年12月31日。原项目投资总额2,485.39万元、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 化,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3、2014年12月31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该项目的实施。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017.69万 元,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467.70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4、2015年8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 剩余超募资金2,170.46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441.74万元)及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 入净额951.17万元,共计3,121.6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总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已办 理 完 毕 , 以 超 募 资 金 32,618,397.79 元 ( 其 中 本 金 21,704,525.10 元 及 利 息 10,913,872.6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该专户注销时清算利息为60.25元直接转入公 司流动资金帐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及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7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 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出具了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亿通科技 2015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亿通科技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中国中投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 方式,对亿通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决议文件、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 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亿通科技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中国中投证券通过 认真分析、核查,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15 年末,亿通科技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国中投证券 对亿通科技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28,937.46 2,170.46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99.28 28,937.46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08%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截止报告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目(含部分变 进度(%)(3)= 累计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重大变化 更) (2)/(1) 益 承诺投资项目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 备技改及扩产项目 是 11,887.99 9,561.49 - 8,925.10 93.34% 2013 年 6 月 30 日 -- -- -- 否 视频监控项目 否 2,025.10 2,025.10 - 2,018.65 99.68% 2011 年 12 月 31 日 126.73 735.27 否 否 技术研发项目部 否 0.00 2,326.50 - 1,964.89 84.46% 2013 年 6 月 30 日 -- - -- 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否 0.00 0.00 1,004.45 100.00% --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913.09 13,913.09 - 13,913.09 -- -- 126.73 735.27 -- -- 超募资金投向 深圳研发中心 是 2,521.38 2,521.38 0.00 216.30 8.58%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 是 太仓视频监控项目 是 2,485.39 2,485.39 0.00 1,017.69 40.9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4.55 78.04 否 是 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 否 否 监控项目(3 期) 否 1,276.52 1,276.52 0.00 1,173.36 91.92% 2013 年 3 月 1 日 44.72 407.01 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 是 否 监控项目(4 期) 否 1,844.21 1,844.21 0.00 1,567.86 85.0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85.85 374.01 亿通科技信息化系统 否 集成平台 否 340.93 340.93 0.00- 278.70 81.75% 2013 年 4 月 30 日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3,000.00 3,000.00 0.00 3,000.00 10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7,770.46 7,770.46 2,170.46 7,770.46 100.00% -- -- -- -- -- 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9,238.89 19,238.89 2,170.46 15,024.37 -- -- 206.02 859.06 -- -- 合计 -- 33,151.98 33,151.98 2,170.46 28,937.46 -- -- 332.75 1594.33 -- -- 1、“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 建设原计划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由于国家“三网融合”还处于试点实施阶段,相关的配 套产品、技术、设备还不十分成熟;在具体的试点实施过程中,将对相关技术方案、设备选型、运行模式及配套产品等进行调整、升级和完善。另外由于该 项目主要的研发、生产、检测设备需通过国外采购,所购设备型号也将按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做相应调整等原因,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结合项目实际 开展情况作项目实施周期的延期调整,经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时间延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并新 增技术研发项目部,将原已经投入在建的部分厂房用途进行变更,作为新增技术研发项目部科研人员的配套设施建设,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326.50 万元,主要对原“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中的下一代广播电视设备 MOCA1.0 项目进行升级换代,同时新增可管理高功率 WIFI 热点、智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交通摄像机、GIS 实战业务平台研发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视频监控项目”于 2010 年 12 月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常熟市综治办为提高视频监控动态监控图像的质量,对部分监控点摄像机的技术要求进行升级, (分具体项目) 以提高摄像机的清晰度,同时在部分区域将原有的普通红外摄像机改为高清球形摄像机,在达到预期监控面覆盖要求的基础上,减少了部分监控点安装的数 量。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共计完成视频监控点安装 6080 个,导致公司监控服务收入因监控点数量的减少未 达到预期收益。 3、超募资金项目“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 期)”于 2012 年 4 月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常熟市综治办根据现场堪察的实际情况,在满足监控面覆 盖要求的条件下,适当调整了原先预期监控点位的安装实施,同时减少部分监控点位的配置。至 2013 年 3 月份项目实施完成时实现 3593 个监控点位的安装, 累计投入资金 1,173.36 万元,节余资金 103.16 万元暂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但因部分监控点位配置减少,导致 该项目实现的收益与预期略有减少。 10 4、超募资金项目“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 (1) 建设原计划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因广电行业省网整合、网络技术标准的不 统一等因素,给广电行业双向网的改造进度带来制约;另太仓广电在双向网络升级改造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将对当前相关技术方案、布局进行优化调 整、升级和完善,进而影响双向网改造进度,且该项目公司与太仓广电共同合作建设,因而给本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一定的影响,导致项目未能按预定时间 完成,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项目实施周期的延期调整。2013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完成时间由 201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从 2011 年 9 月开始实施以来, 整体项目投资进度与预计时间较缓慢,当前广电整合后的网络改造进度,后续本项目的推进实施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1,017.69 万元,项目终止后的剩 余募集资金 1,467.70 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1、终止超募资金项目“深圳研发中心”:深圳研发中心设立的研发方向重点主要是围绕公司原有线电视网络设备领域、家庭智能网关、智能视频监控和下一 代广电网络(NGB)网管系统等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工作,是在公司原有研发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升级、优化和整合,生产制造还是在常熟总部。由于该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处于深圳,在产品整体测试、优化整合及技术服务上带来一定的滞后性,对于技术的调整和更新未能得到及时响应,研发项目的营运实施及管理 成本比预计的相对要高。2012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深圳研发中心”的议案》,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超募资金 2,305.08 万元暂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 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2、终止超募资金项目“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该项目从 2011 年 9 月开始实施以来,整体项目投资进度较预计时间较缓慢,其主要原因是广电行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业处于省网整合、网络技术标准的不统一等因素的存在,给广电行业双向网的改造进度带来制约。在实施过程中,太仓广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技术方 案、布局进行重新调整和性能升级,对项目的整个实施推进进度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按当前广电整合后的网络改造进度,后续本项目的推进实施将存在很大 的不确定性。且该项目公司与太仓广电共同合作建设,经双方多次协商沟通后如按当前广电整合后的网络改造进度,已经不再适宜该项目继续实施。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 201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终止实施。项目终止后 的剩余募集资金 1,467.70 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 3,000.00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1 年 6 月 21 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1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深圳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 2,521.38 万元设立深圳研发中心项目,并经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 详见 2011 年 9 月 14 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深圳研发中心”》 的议案,并经 201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在终止实施前累计投入 216.3 万元,项目终止后 的剩余募集资金 2305.08 万元暂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 募资金中 2,485.39 万元投入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并经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均发表 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1 年 9 月 14 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12 月 13 日,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施期间该项目已完成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设计,完成监控中心机房及乡镇监控中心机房的建设,并完成部分视频监控点的安装、调整及设备 的性能升级。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终止实施。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 累计投入 1,017.69 万元。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467.70 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 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 1,276.52 万元投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 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2 年 4 月 18 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 期)已投入 1,173.36 万元;已完成全部监控点安装并通过验收后投入运行。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亿通科技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340.93 万元投入亿通科技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2 年 4 月 18 日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亿通科技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建设项目已投入 278.70 万元,该系统集成平台已进入运行阶段。 6、2013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4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44.21 万元投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4 期),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 止报告期末,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4 期)已投入 1,567.86 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 276.35 万元暂存于募集资 金账户。 12 7、2013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8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本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 8、201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8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截止本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 9、2015 年 8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并经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使用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2,170.46 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 441.74 万元)及超募资 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 951.17 万元,共计 3,121.63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总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已办理完毕,以超募资金 32,618,397.79 元(其中本金 21,704,525.10 元 及利息 10,913,872.6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该专户注销时清算利息为 60.25 元直接转入公司流动资金帐户。 1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投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资金 4,480.8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1 年 6 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1 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有线电视 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和扩产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万元,暂时使用时间为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1 年 6 月 21 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1 年 12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 2,500.00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银行账号:32201986136051514325),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 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该事项详见 2011 年 12 月 7 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3 募投项目-“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技术研发项目部(新增)”及视频监控项目均全部实施完成,且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前述项目结余 募集资金 1,004.45 万元。具体如下: 1、募投项目-“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 已实施完成,且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共结余募集资金 636.39 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是: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合理运用生产流水线及配套设备,同时对原有生产车间、流水线、 研发设备等方面进行了更合理的资源优化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减少了部分设备的重复投入。 2、募投项目- “技术研发项目部(新增)” 已实施完成,且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共结余募集资金 361.61 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是:调整“有线电 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将原已经投入在建的部分厂房用途进行变更,作为新增“技术研发项目部”科研人员的配套设施建设,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分用活用好公司存量资产。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3、募投项目-“视频监控项目”已实施完成,且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共结余募集资金 6.45 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是: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视 频监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各个环节实施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该项目共结余募集资金 6.45 万元。 4、2013 年 8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将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1,075.78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至两个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 10,763,174.79 元(含全部利息收入净额,其中办理销户手续时新增帐户清算利息净额为 5,458.13 元)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为本年度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税费、企业所得税后的税 后收益及项目实施起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2、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的实施,完成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包括光网络传输设备(光发射机、光接收机、光工作站、光平台等)、电缆网络设备(放大器、分 支分配器等)以及双向网改造设备(GEPON 和 EOC)的技改和扩产;提高光网络传输设备、电缆网络设备、GEPON(包括 OLT 和 ONU)产品生产能力,新增 EOC(包括头 端和终端)产品生产能力,该项目实现的收益,除了 EOC 产品外,其他产品与公司原有产品不能完全区分并单独核算。 14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诺项 本报告期实际投 截至期末实际累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效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度 行性是否发生重 目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益 (1) (%)(3)=(2)/(1) 大变化 有线电视网络传 有线电视网络传 2013 年 06 月 30 输设备技改及扩 输设备技改及扩 -- -- 否 产项目 产项目 9,561.49 - 8,925.10 93.34% 日 有线电视网络传 2013 年 06 月 30 技术研发项目部 输设备技改及扩 -- -- 否 产项目 2,326.50 - 1,964.89 84.46% 日 2012 年 12 月 31 -- -- 深圳研发中心 深圳研发中心 2,521.38 - 216.30 8.58% 日 是 太仓视频监控项 太仓视频监控项 2014 年 12 月 31 -24.55 目 目 2,485.39 1,017.69 40.95% 日 否 是 合计 -- 16,894.76 12,123.98 -- -- -24.55 -- -- 1、关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并新增技术研发项目部: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 扩产项目”实施开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规划和产品变化趋势,对原有生产车间、流水线、测试和工艺等方面进行了更合理、 更符合实际的优化与整合,提高了生产厂房的使用效率,节省了募投项目中生产所需厂房面积,公司现有投入生产厂房已能 够满足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已能够确保生产产能的完成和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为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经 2012 年 1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已经投入在建的部分厂房用途进行变更, 目) 作为新增技术研发项目部科研人员的配套设施建设,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326.50 万元,主要对原“有线电视网络传输 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中的下一代广播电视设备 MOCA1.0 项目进行升级换代,同时新增可管理高功率 WIFI 热点、智能交通摄 像机、GIS 实战业务平台研发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详见 2012 年 12 月 27 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5 2、终止超募资金项目深圳研发中心:深圳研发中心设立的研发方向重点主要是围绕公司原有线电视网络设备领域、家庭智能 网关、智能视频监控和下一代广电网络(NGB)网管系统等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工作,是在公司原有研发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升级、 优化和整合,生产制造还是在常熟总部。由于该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处于深圳,在产品整体测试、优化整合及技术服务上带来 一定的滞后性,研发项目的营运实施及管理成本比预计的相对要高。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2012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深圳研发中心” 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超募资金 2,305.08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2 年 12 月 27 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3、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从 2011 年 9 月开始实施以来,整体项目投资进度较预计时间较缓慢,其主要原因是广电行 业处于省网整合、网络技术标准的不统一等因素的存在,给广电行业双向网的改造进度带来制约。另太仓广电在双向网络升 级改造实施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将对当前部分相关技术方案、布局进行重新调整、部分已安装摄像机需要按新的技术 方案和功能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进行重新调整和性能升级,对项目的整个实施推进进度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按当前广电整合后 的网络改造进度,后续本项目的推进实施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且该项目公司与太仓广电共同合作建设,经双方多次协商 沟通后如按当前广电整合后的网络改造进度,已经不再适宜该项目继续实施。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 201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终 止实施。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467.70 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1、“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建设原计划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由于国家“三网融合”还 处于试点实施阶段,相关的配套产品、技术、设备还不十分成熟;在具体的试点实施过程中,将对相关技术方案、设备选型、 运行模式及配套产品等进行调整、升级和完善。另外由于该项目主要的研发、生产、检测设备需通过国外采购,所购设备型 号也将按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做相应调整,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与客户商讨;项目的生产、检测车间的布置等方面也将进行更 合理、更符合实际的规划调整,以符合行业的发展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管理层对项目的实施采取谨慎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度,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项目实施周期的延期调整,经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目) 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时间延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2012 年 12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并新增技术研发项目部,将原已经投入在 建的部分厂房用途进行变更,作为新增技术研发项目部科研人员的配套设施建设,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326.50 万元, 主要对原“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中的下一代广播电视设备 MOCA1.0 项目进行升级换代,同时新增可管理 高功率 WIFI 热点、智能交通摄像机、GIS 实战业务平台研发项目,该项目建设期为半年。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详见 2012 年 12 月 27 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16 信息披露网站)。 2、超募资金项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原计划完成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由于该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产品整体测 试、优化整合及技术服务上带来一定的滞后性,对于技术的调整和更新未能得到及时响应,研发项目的营运实施及管理成本 比预计的相对要高。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避免因由于市场变化而带来的技术风险,2012 年 12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终止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深圳研发中心”的实施,独立董 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从 2011 年 9 月开始实施以来,整体项目投资进度较预计时间较缓慢,其主要原因是广电行 业处于省网整合、网络技术标准的不统一等因素的存在,给广电行业双向网的改造进度带来制约。另太仓广电在双向网络升 级改造实施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将对当前部分相关技术方案、布局进行重新调整、部分已安装摄像机需要按新的技术 方案和功能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进行重新调整和性能升级,对项目的整个实施推进进度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按当前广电整合后 的网络改造进度,后续本项目的推进实施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且该项目公司与太仓广电共同合作建设,经双方多次协商 沟通后如按当前广电整合后的网络改造进度,已经不再适宜该项目继续实施。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终止实施,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1,017.69 万元,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467.70 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终止 后将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金,更多的推广实施新的视频监控项目,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监控项目不 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变更后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超募资金项目“深圳研发中心”、“太仓视频监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控项目”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附表 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7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 亮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