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5-20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
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的相关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等相
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总经理人选符合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讨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王振洪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二、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王桂珍女士的履历,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之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王桂珍
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认为,王桂珍女士在所任岗位的履职能力、工作经历和综合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一致同意聘任王桂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三、关于公司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沈庆元先生、陈晓刚先生、陈小星先生、施达先生、陈锦锋先生、周叙明先
生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胜任能力。本次聘任是
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能力及工作经验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
得被聘人本人的同意。上述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等均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沈庆元先生、陈晓刚先生、陈小星先生、施达先生、陈锦锋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叙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杨金才 惠彦 周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