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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16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3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8月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
     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
     知。
 2、 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 实
     际出席董事7名。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振洪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对象:公司全体董事。
    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更好的拓展智能化监控工程服务,公司拟和姜宁先生、莫海东先生共同投资设
立“江苏亿通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
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20万元,占合资
公司注册资本的51%,合作方姜宁先生拟出资68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4%;合作方莫
海东先生拟出资3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5%。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6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依法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
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
理制度》,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