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17-06-06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2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7
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2,675,9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现金0.1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
2、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7年6月14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公司股本变动。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28号;
3、联 系 人:王桂珍 殷丽;
4、咨询电话:0512-52816252;
5、传 真:0512-52818006;
八、备查文件
(一)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三)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