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延长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2017-10-25
独立董事关于对延长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延长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我们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延长2015年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的利益,在
原有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一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延长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并经出席持有人第二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且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延续
至2018年11月11日)。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杨金才 惠彦 周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