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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电子
     邮件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
     通知。
 2、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 实
     际出席董事7名。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振洪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对象:公司全体董事。
    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5月1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征
询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振洪先生、王桂珍女士、陈小星先生、王宝兴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5月1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经征询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敏艳女士、刘向明先生、周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惠彦先生将不再续任新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
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公告。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经讨论后决定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为:有
    线电视网络设备、数字化用户信息网络终端产品、通信设备、智能化监控设备、网络
    系统集成设备的生产、销售、服务;电子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
    统工程及消防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服务;信息系统设备的设
    计、销售、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研发、销售以及服务;物联网及应用领域
    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计算机硬件、软件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计
    算机系统集成;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本次经营范围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4月17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内
容以及因公司经营范围的修改,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现有《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作相
应修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公告。(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13: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关
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振洪,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常
熟亿通集团公司董事长、江苏亿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及公司董事;2014 年 5 月至今江苏亿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王振洪先生 2003
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信息产业部评为“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劳动模范”;2007 年被中国民
营科技促进会评为“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2008 年 3 月被中国广播电视设备工业协会
评为“科技创新组织奖”、“科技创新企业奖”;荣获"2011 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电
科技贡献奖"、“2011 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截至本公告日止,王振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506,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实际控制人王桂
珍女士存在关联关系,属夫妻关系。除与王桂珍女士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王桂珍,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2005
年1 月至2011 年6 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负责人;2011 年7 月至2011
年11 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采购部负责人;2011 年12 月至今任江苏亿
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采购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止,王桂珍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84,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振洪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属
夫妻关系。除与王振洪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陈小星,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软件工程硕士,工程师。
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江苏亿通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2001 年 8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及监事会主席;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5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工程师。2016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止,陈小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659,0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王宝兴,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学历。1972 年 8 月至 1981 年 4
月任苏州市十九中学、七中语文教师;1981 年 4 月至 1984 年 4 月任苏州市公安局人民桥
派出所民警、内勤;1984 年 4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苏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干训科科员、副科
长;1995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室主任;2003 年 2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苏州市公安局科技处主任;2014 年 12 月退休。2013 年 8 月至今被江苏省安装行
业协会智能消防电子委员会(分会)聘为专家库成员;2015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止,王宝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敏艳,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1998 年毕业于南京审计
学院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并于 2007 年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学位,2018 年 9 月
至 2019 年 2 月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欧克莱尔分校访问学者,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
2016 年 7 月受聘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财务评审专家。
    1998 年 8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常熟理工学院审计处工作,2002 年 9 月至 2008 年 7 月在
常熟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任教,2008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常熟理工学院经济与管
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2016 年 9 月至今任常熟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书记。
2017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获“常熟理工学院教学成果一等奖”、撰写论文获“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
二等奖、“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截至本公告日止,吴敏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刘向明,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律师。国浩律师(南京)
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具有二十年的证券法律执业经验。主要办理的法律事务为:公司上市、
收购兼并、外商直接投资和中国公司在海外投资等业务。曾全面负责并具体参与了江苏弘
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
份有限公司、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
限公司等近30 家公司的证券项目,并担任十多家涉外法律业务的中国法律顾问。现任南京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会员。
    截至本公告日止,刘向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周俊,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研
究生学历,行政法法学硕士。
    1989 年 9 月在苏州第七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3 年辞职与他人开办合伙律
师事务所-苏州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江苏新开利律师事务所);现担任江苏新开利
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二级(高级)律师,兼任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苏州市人大
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库成员。曾任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亿通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止,周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