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2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我们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事项。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刘向明 吴敏艳 周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