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9-30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
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
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3、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考虑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和俊所持有的亿通科技股份预计将超过 5%,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
计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   俊           刘向明             吴敏艳




                                                    2019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