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十一)2019-09-30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科技”)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杭州华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网信息”)100%
股权(简称“本次交易”)。吴和俊(以下简称“本人”)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持有华网信息 39.01%股权,现就华网信息及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文件、
资料、信息等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将及时向亿通科技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在参与本次交
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2、本人保证向亿通科技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人如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
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亿通科技直接及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亿通科技董事
会,由亿通科技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亿通科技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亿通科技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
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本人在亿通科技的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人承诺自愿锁定相关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吴和俊(签字):吴和俊
签署日期: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