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之核查意见2020-01-2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之
核查意见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科技”或“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吴和俊等 1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杭州华网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亿
通科技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亿通科技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在亿通科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
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
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之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主办人:
关 伟 王子娟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