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CAPITALLAW&PARTNERS 上海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26 楼 26001R 450 Fushan Rd., Shanghai, 邮编:200122 p.c: 200122 电话:+86 21 68769686 Tel :+86 21 68769686 传真:+86 21 58304009 Fax:+86 21 58304009 网址:http://www.capitallaw.cn Web:http://www.capitallaw.cn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议案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 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已向本所作出保证和承诺,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 的资料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所发生的事实以及本所律师对有关 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 社会公众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和《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相关的决议公告、通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告知全体股东,公告刊 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2 月 20 日下午 13:30,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 2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2 月 20 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2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2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2 月 20 日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投票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 代表股份 154,761,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3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154,447,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27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14,2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 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议案》; 2.01 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02 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03 交易方式及对价支付;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04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05 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06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07 发行数量;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08 价格调整机制;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09 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0 过渡期损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1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2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3 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4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5 发行股份的种类;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6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7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8 发行数量;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9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20 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21 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22 股份锁定期;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23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24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3、审议《<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5、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 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条规定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9、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0、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2、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3、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 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4、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5、审议《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6、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0、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4,5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839%;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11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76,18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72.6131%;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27.386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相符,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通过的上 述决议合法有效。 四、关于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王建文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叶 菲 ________________ 闵 鹏 2020 年 0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