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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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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
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信息披露、财务情况、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各方面作了检查和监督,
现将2019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全体监事均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2019 年监事会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经审计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5、《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6、《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7、《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8、《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第七届监事
会主席》的议案。
    (四)公司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19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3、《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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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2、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1)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2)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3)交易方
式及对价支付、(4)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认购方式、(5)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7)发行数量、(8)价格调整机制、(9)发行股份的
锁定期、(10)过渡期损益、(11)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12)滚存未分配利润
安排、(13)上市地点、(14)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
发行股份的种类、(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3)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4)
发行数量、(5)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6)上市地点、(7)股份锁定期、(8)滚存未分
配利润安排、(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3、审议通过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6、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7、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8、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
的情形的议案》;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10、审议
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
准的议案》;1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协议>的议案》。
    (六)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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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依据检查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
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成员 2019 年度列席了 7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和 2 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
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
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公司财务报告的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
运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体系完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的财务报
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
正确理解;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度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2019 年,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发生。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审核意见
    2019 年,公司无重大资产出售、资产置换、资产担保和抵押等行为发生。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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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的审核意见
    2019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公司的内幕信息传递、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
序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尽量
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
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
工作,《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表》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
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发生。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
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
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
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每个业
务部门及各个运营环节的规范运行,经营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和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
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
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的实际
情况。


三、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度,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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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
用。2020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
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内审部、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
不定期地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和运营情况,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及运营的规范性。
    (三)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
    (四)监督公司内审部门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执行,控制企业的
经营风险。
    (五)重点关注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的监
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
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2020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
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
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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