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0-04-01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进程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科技”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吴和俊等 1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杭州华网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华网信息”)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
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的相关进展如下:
(一)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二)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开市起
复牌。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
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
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四)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分别披
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
为:2019-071;2019-073;2019-075),具体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和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有关内容。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 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 6 号)。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
就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作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已披露的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七)2020 年 2 月 20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八)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288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
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
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288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
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
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
司披露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告编号:2020-023),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19 年 8 月 31 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
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
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
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部署,尽量减少人员聚
集,虽然远程核查和办公未因此中断,但现场走访、回函、现场尽职调查等工作仍受到
了相应的影响。具体影响如下:
(一)标的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受疫情影响,未能全部在春节后如期复工,因此导
致收回函证的时间较长,回函比率暂未达到预期水平。
(二)疫情期间外部核查程序受到较大影响。由于标的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复工进
度各不相同,对该等客户、供应商的现场走访程序无法按原计划执行,远程访谈程序也
受到限制。截至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复工,但短时间内难以满足加审的访谈工作要求,
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尚未前往标的公司的客户及供应商所在省市开展 2019 年度的客户、
供应商的访谈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
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
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
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
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亿通科技拟申请本次重组
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0 年 3 月 31 日申请延期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三、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标的位于浙江,在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办公受限,标的公司员工及
中介机构人员通过远程办公形式,推进财务数据更新工作,但是现场及外部核查程序无
法得到有效执行。预计疫情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数据更新工作造成一定影
响。截止申请日,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
评估报告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后续安排
(一)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各家中介机构人员将加快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的更新
工作,加快完成各项尽职调查工作。
(二)本次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亿通科技将组织各方人员落实相关工作,
依规尽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回复,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